律师介绍

张炯律师 张炯律师,男,1981年2月出生,民革党员,从事律师职业十七年,现为湖南力攻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,政协湘潭县第八界、第九届政协委员。2016年被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“湖南省优秀县域律师”。湖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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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张炯律师

电话号码:0731-52808089

手机号码:13973292227

邮箱地址:849853602@qq.com

执业证号:14303200110960216

执业机构:湖南芙蓉(湘潭)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湘潭市湘潭大道万达广场B座32楼

公司法

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一般程序

股权转让,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,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
一、召开公司股东大会,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,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,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,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。

二、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。

三、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。

四、出让方(国有、集体)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,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。

五、评估、验资(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)。

六、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,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、确认,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。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。

七、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。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,按《工会法》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。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(部分)大会,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,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。

八、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,并形成决议。

九、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。

十、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,并办理交割手续(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)。

十一、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、登记等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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