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介绍

张炯律师 张炯律师,男,1981年2月出生,民革党员,从事律师职业十七年,现为湖南力攻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,政协湘潭县第八界、第九届政协委员。2016年被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“湖南省优秀县域律师”。湖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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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张炯律师

电话号码:0731-52808089

手机号码:13973292227

邮箱地址:849853602@qq.com

执业证号:14303200110960216

执业机构:湖南芙蓉(湘潭)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湘潭市湘潭大道万达广场B座32楼

刑事辩护

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

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.对于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:

1、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,相对负责任年龄为14周岁,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。

2、已满14周岁的公民,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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